近日,省教育廳印發了《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中小學教學常規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指導意見》的背景是什么?
教學常規是中小學教師從事教學工作應當遵循的基本規范,加強教學常規管理是深化課程教學改革、提高教育質量的基礎性工作。2003年,我廳制定出臺福建省中小學教學常規管理若干意見,對推動我省各地中小學校規范日常教學管理,提升教育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基礎教育發展,頒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對深化中小學教育教學改革、教育評價改革以及“雙減”等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新舉措。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國家關于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指導各地加強教學常規管理,推動減負增效提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需要對原教學常規管理文件中不相適應的地方進行修訂完善,以更好地推動中小學教學常規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學化和規范化。
二、《指導意見》的總體要求是什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中小學教育教學改革、教育評價改革和“雙減”工作重要部署,遵循教育教學基本規律,規范教育教學行為,推動中小學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化、科學化和規范化,實現減負增效提質,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和身心健康發展。
堅持基礎性和發展性相統一,既發揮教學常規基礎性和保障性作用,也對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提出更高的要求,促進更高質量發展;堅持共通性和多樣性相協調,堅持各學段、各學科統一規范要求的同時,結合不同學段、學科特點,實行教學常規差異化管理;堅持抓常態和常態抓相結合,立足教學常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將教學常規管理貫穿于教學工作的全過程,確保落地見效。
三、《指導意見》的主要內容和特點是什么?
《指導意見》采取“1+3”的形式研制,即“主文件+三個學段日常教學基本規范”,《指導意見》包括總體要求、主要舉措、組織實施三大塊內容。《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日常教學基本規范》分為小學版、初中版、高中版三個文件附件,體例上統一按照備課、上課、作業、輔導、評價、教研等六個部分進行組織架構,與舊標相比,呈現以下特點和變化。
一是將立德樹人要求貫穿始終。立德樹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務,本此修訂從備課、上課、作業、評價、輔導、教研六個方面均全面貫徹立德樹人主線,全面落實五育并舉理念,同時把落實中小學“雙減”工作和“五項管理”等精神要求融入文件,加強正向引導,堅決防止學生學業負擔過重,促進減負提質和學生身心健康成長。
二是關注課程標準和學科核心素養要求。根據《普通高中課程標準(2017版2020修訂)》及即將發布的《義務教育課程標準(2021版)》提出的課程核心素養和學業評價要求,此次修訂在備課、上課、作業、評價、教研等方面強調課程標準的學習和應用,要求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實施教學,確保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業質量標準要求,突出教學常規服務教學質量這一核心要求。
三是突出新時代課堂教學新要求。教學方面,強調突出學生主體地位,注重保護學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發學習興趣,提高學習能力。加強科學教育和實驗教學,積極探索基于情境、問題導向的互動式、啟發式、探究式、體驗式等課堂教學,注重加強課題研究、項目設計、研究性學習等跨學科綜合性教學。作業方面,要求注重作業的多元化與有效性,倡導校本作業、分層作業、單元作業、實踐作業、操作作業、勞動作業等多樣化作業,并對作業量作出具體規定,強調作業減量提質。教研方面,除傳統的常規教研和聽評課外,增加課堂觀察、教學反思和教學研修的要求。輔導方面,進一步明確課后服務、第二課堂及學習困難學生和殘疾學生幫扶指導等方面工作的具體要求,促進各類學生發展。
四是推動深化教育評價改革。強調落實中央關于教育評價多元化等要求,探索將結果評價與過程評價有機結合,評價學生是否達到課標要求的同時,考察學生的日常課程參與、課堂表現情況等過程性指標;探索增值評價,關注任教班級或學生的發展變化和進步程度,破除“五唯”頑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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