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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的《“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學前提升計劃”)指出,到2025年,全國學前三年毛入園率將達到90%以上,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5%以上,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將達到50%以上,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將進一步健全。
逐年測算入園需求
普惠園布局三年一調整
“學前提升計劃”提出,將優化普惠性資源布局,充分考慮出生人口變化、鄉村振興和城鎮化發展趨勢,逐年做好入園需求測算,完善縣(區)普惠性幼兒園布局規劃,原則上每三年調整一次。結合三孩生育政策實施和地方實際,推動城市居住社區、易地搬遷安置區配套建設與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幼兒園。完善農村學前教育資源布局,辦好鄉鎮公辦中心幼兒園,通過依托鄉鎮中心幼兒園舉辦分園、村獨立或聯合辦園、巡回支教等方式滿足農村適齡兒童入園需求。
補齊普惠短板
加快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
優化布局的同時,“學前提升計劃”還提出推進普惠性資源的擴容增效,通過國家實施的教育提質擴容工程和教育強國推進工程,新建改擴建一批公辦幼兒園,支持人口集中流入地、農村地區、“三區三州”、原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和片區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普及學前教育。各地實施幼兒園建設項目,補齊普惠性資源短板,確保城鄉學前教育資源全覆蓋。加大扶持力度,落實財政補助、劃撥方式供地、減免稅費和租金等政策,鼓勵支持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軍隊、街道、農村集體舉辦公辦幼兒園,積極扶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
合理定價 財政補助
保證普惠性學前教育
有質量可持續發展
為促進學前普惠資源的良性發展,“學前提升計劃”提出健全經費投入與成本分擔機制,要求各省(區、市)科學核定普惠性幼兒園辦園成本,明確分擔比例,統籌制定財政補助和收費政策,合理確定家庭支出水平。
各地要切實落實并動態調整公辦園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或生均財政撥款標準,完善企事業單位、集體辦園財政補助政策和普惠性民辦園補助標準,通過財政支持和合理收費,解決好普惠性幼兒園“保安全”“保工資”“保運轉”“保發展”問題。
在加強幼兒園收費監管方面,各省(區、市)要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群眾承受能力和辦園成本等因素,動態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最高收費限價,改變長期以來公辦園收費過低,普惠性民辦園收費不規范的局面。
各省(區、市)還要盡快制訂完善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收費的具體辦法,可對非營利性民辦園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在合理核定辦園成本的基礎上,明確收費標準,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
同時,要健全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幼兒教師實施全員培訓
學前教育專業培養實行改革
師資隊伍是保障學前教育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關鍵,為進一步提高幼兒園師資專業水平,“學前提升計劃”提出:
針對培訓質量不高的問題,要求各地制定幼兒園教師和教研員培訓規劃,實施全員培訓。鼓勵高校、教科研機構和優質幼兒園結對幫扶基層、邊遠和欠發達地區幼兒園。
深化高等師范院校學前教育專業課程改革,完善培養方案,強化學前兒童發展、教育專業基礎以及教育實踐能力培養,提高師范生培養質量和水平。注重培養學生觀察了解兒童、支持兒童發展的實踐能力。針對農村地區師資弱問題,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加大農村和欠發達地區幼兒園教師培養力度,為這些地區幼兒園補充穩定而有質量的師資。
同時,在高校學前教育專業將增加特殊教育專業課程,提高師范生的融合教育能力。
保障幼兒教師工資待遇
全員足額足項繳納社保公積金
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要解決好教師配備和待遇保障問題。
從配備上,要求各地及時補充公辦園教職工,嚴禁“有編不補”、長期使用代課教師。民辦園按照配備標準配足配齊教職工。
從待遇上,要求統籌工資收入政策、經費支出渠道,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同工同酬。公辦園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所需資金從地方財政預算中統籌安排。
從保障上,針對一些地方存在的幼兒園教職工社會保障金繳費渠道不暢問題,明確農村集體辦園可委托鄉鎮中心幼兒園代繳,小學附屬幼兒園可委托小學代繳。針對幼兒園教職工社會保障監管不到位問題,要求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稅務等相關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對幼兒園教職工繳納社保情況組織檢查,督促各類幼兒園足額足項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民辦園要參照公辦園教職工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相應教職工的工資收入。
幼兒園園長、專任教師變更
需主動向教育部門備案
“學前提升計劃”提出將完善幼兒園信息備案及公示制度,各類幼兒園的基本信息納入區(縣)政務信息系統管理,定期向社會公布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收費標準、質量評估等方面信息,幼兒園園長和專任教師變更要主動向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一個月內完成信息更新。
加強民辦園財務監管,非營利性民辦園收取費用、開展活動的資金往來,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賬戶,確保收費主要用于保障教職工待遇、改善辦園條件、提高保教質量。嚴禁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舉辦者通過任何方式取得辦學收益、分配或轉移辦學結余。
存在虐童等失德失范行為幼兒園
年檢一票否決
“學前提升計劃”要求,嚴格落實幼兒園安全主體責任和相關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全覆蓋的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加大不規范辦園行為治理力度。對存在危房和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不達標等安全隱患及園長和教師不具備規定資格等不規范辦園行為進行動態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進行處罰。對出現虐童、體罰及變相體罰等嚴重師德失范行為的幼兒園,年檢實行一票否決,將視為辦學不合格進行限期整改,并對涉事教職工、管理者和舉辦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各省(區、市)將部署開展幼兒園名稱規范清理行動,對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際”“世界”“全球”等字樣,包含外語詞、外國國名、地名,使用“雙語”“藝術”“國學”“私塾”等片面強調課程特色以及帶有宗教色彩的名稱,以及民辦園使用公辦學校名稱或簡稱等進行清理整治,2022年6月前完成整改。加大校外培訓機構執法檢查力度,對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上培訓和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托管班等名義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以及其他違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訓活動,一經發現,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全面構建幼小銜接機制
做好入學適應性教育
“學前提升計劃”將提升幼兒園保教質量作為“十四五”期間的重中之重,就全面構建幼小銜接機制、做好入學適應性教育,提出以下幾個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深化幼兒園教育改革。以先進實踐經驗為引領,提升幼兒園教師保教能力;二是深入落實《教育部關于大力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推進建立幼小科學銜接機制,提高入學準備和入學適應教育的有效性;三是出臺《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指南》,引導幼兒園樹立科學評估導向,全面提高保教質量;四是推動學前教育教研改革。進一步完善教研體系,健全教研機構,建設一支專兼職相結合的教研隊伍,及時研究解決教師教育實踐中的困惑和問題,完善教研制度,實現各類幼兒園教研指導全覆蓋。
綜合新華社、央視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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