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黃星)日前,福建省教育廳等八部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激發中小學辦學活力的若干措施》,力爭通過5年努力,教育“放管服”改革取得明顯成效,學校發展動力和活力持續增強,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推進。
福建提出,在完善宏觀管理方面,完善基礎教育“省級統籌、市級指導、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制定教育行政職權清單,加強分類管理,精準定向賦權,采取事中事后差異化監管,構建差異化監管機制;強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在完善內部治理方面,下放學校管理權限,完善決策機制,強化黨組織政治功能,推動中小學校建立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將黨建工作成效納入對市、縣(區)政府教育評價指標體系。
在保障學校辦學自主權方面,福建要求各地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課程和省里規定的地方課程,有效開發和實施校本課程;在遵循教育規律和教學規范的基礎上,學校可自主安排教學計劃、自主運用教學方式、自主組織研訓活動、自主實施教學評價、自主統籌實施跨學科綜合性主題教學等。加大學校領導人員聘任制推行力度,推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
在增強學校辦學內生動力方面,福建指出,降低升學率和考試成績在教學質量評價中的權重,改進結果評價,健全綜合評價。構建完善的教師激勵體系,強化專業發展激勵,突出教育教學實績,健全績效工資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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