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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今研》

2021/6/3 20:33:22 人評論

《老子今研》是裘錫圭先生利用出土簡帛本研究《老子》的一個階段性的總結,但實際上裘先生校讀《老子》的工作,肇始于上世紀70年代參加馬王堆帛書整理工作,跟“中國古典學重建”學術思想的發展過程一樣,也是前后橫跨了四十余年。裘先生的《老子》研究,是對“中國古典學…

《老子今研》是裘錫圭先生利用出土簡帛本研究《老子》的一個階段性的總結,但實際上裘先生校讀《老子》的工作,肇始于上世紀70年代參加馬王堆帛書整理工作,跟“中國古典學重建”學術思想的發展過程一樣,也是前后橫跨了四十余年。裘先生的《老子》研究,是對“中國古典學重建”的踐行和示范。
      
       “《老子今研》——帶你重新認識老子”這一題目,看起來有些像廣告詞,實則是有“出處”的。裘錫圭先生2013年撰寫、發表的《出土文獻與古典學重建》一文中講到《老子》時,曾說過這樣的話:“如能立足于簡帛本,并充分考慮今傳各本,認真整理出一本比較接近原貌的《老子》來,我們也許會看到一位跟一般思想史著作告訴我們的相當不一樣的老子。” (《出土文獻》第四輯,16頁,中西書局2013年;《出土文獻與古典學重建論集》,32頁,中西書局,2018)此題可以說就是從裘先生自己的話里來的。我覺得這句話很能概括裘先生關于《老子》的研究。簡而言之,他的《老子》研究的目標,是要盡可能地恢復《老子》文本的原貌,探明《老子》思想的真意,這就必然會跟我們一般所了解的老子很不一樣,稱得上是“帶你重新認識老子”。
      
       這又讓我想起一篇已收入《老子今研》(中西書局,2021)一書的文章,那是裘先生2012年6月9日在紀念章培恒先生逝世一周年的“章培恒講座”上所作的演講《〈老子〉第一章解釋》。開頭裘先生說,“我們知道,章培恒先生治學的精神就是‘勿為常見所囿’”,并舉了章先生在中國文學史研究的許多方面“都有不同于其他人的自己獨特的見解”,然后他說:“對于《老子》第一章,主要是對《老子》第一章開頭的兩句,大家都非常熟悉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我也有跟一般看法不同的意見。我想這個還是符合章先生治學精神的,所以我選擇這個題目來講。” (《老子今研》93—94頁)我想,這既是章培恒先生的治學精神,也是裘先生的“夫子自道”。大家只要讀一下本書所收的各篇文章,不難發現,裘先生每寫一文,一般總有“不同于其他人的自己獨特的見解”,決不因循守舊,重復前人。所以,“帶你重新認識老子”,從某種意義上說,確是裘先生研究《老子》的一種學術追求。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新解
      
       另一方面,裘先生的研究也不是刻意標新立異,而是始終貫穿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完全根據材料出發立論。所以他的“新”,往往是獲益于新材料,即受到新出土文獻的啟發,從而得到“新知”。比如上面提到的《老子》第一章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解釋,裘先生所以能翻出 “新解”,是因為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帛書《老子》這一章作“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在“道可道”、“名可名”兩句后都有“也”字,這就只能解釋為 “道是可以‘道(言說)的,但不是平常的道;名是可以‘名(命名)’的,但不是平常的名’”,而決不能作一般所熟知的“可道的道不是常道,可名的名不是常名”那樣的解釋。如果沒有馬王堆帛書這個新材料,我想即使裘先生對傳統的解釋感到懷疑,他大概也不會鄭重其事地來做這個新解的。后來,裘先生了解到事實上前人早已發表過類似的看法,從唐代的道士李榮、宋代的司馬光,到現代的洪家義、周生春等學者,特別是周生春先生,他在1992年發表的文章《帛書〈老子〉道論試探》里,已根據出土帛書本對第一章這兩句話作出了合乎事實的新解釋。郭永秉先生為此撰有《關于〈老子〉第一章“道可道”“名可名”兩句的解釋》,對這一段學術史作了詳細的梳理和說明。裘先生在郭文之后寫了一段“跋”(見郭永秉《古文字與古文獻論集續編》351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他在收入本書的《〈老子〉第一章解釋》的第一節之末也加了“校按”,嚴厲地批評了自己的疏失。這也是裘先生對待學術 “實事求是”的表現,一旦得知自己的觀點已有人講過,雖是彼此不謀而合,他也一定想方設法加以彌補,決不掠美,并誠懇地承認錯誤,作自我檢討。
      
       關于“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新解,固然已有不止一人提出過,但畢竟在所有的《老子》注釋和解說中,目前看來還不算主流,大家普遍接受的仍是“可道的道不是常道,可名的名不是常名”那種理解。所以,通過裘先生《〈老子〉第一章解釋》以及此文所介紹的前人的有關說法,我們還是可以認識一位“不一樣的老子”的。
      
       這里附帶提一下,雖然“道是可以‘道(言說)’的,但不是平常的道;名是可以‘名(命名)’的,但不是平常的名”并非歷史上的主流解釋,但“道是可以言說的”一類的理解,在唐代李榮之前,可能不是沒有出現過。李榮《道德真經注》卷一說 “道可道”曰:“道者,虛極之理。夫論虛極致理,不可以有無分其象,不可以上下格其真,是則玄玄非前識之所識,至至豈俗知而得知,所謂妙矣難思、深不可識也。圣人欲坦茲玄路,開以教門,借圓通之名,目虛極之理。以理可名,稱之可道,故曰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道藏》第14冊38頁)細讀其文,李榮關于“道可道”的意思可分幾層:第一層是說“道”本身是“妙矣難思,深不可識”的;第二層是說圣人為了宣揚、傳播“道”,“借圓通之名”,“強字之曰道”,故曰“道可道”,有些“開方便法門”的意思。《莊子·則陽》載大公調與少知的對話,少知說“丘里之言”“然則謂之道,足乎?”大公調曰:“不然。今計物之數,不止于萬,而期曰萬物者,以數之多者號而讀之也。是故天地者,形之大者也;陰陽者,氣之大(一本作‘廣’)者也;道者為之公。因其大以號而讀之則可也,已有之矣,乃將得比哉!……”西晉時代的玄學家郭象(有人認為郭象的莊子注乃竊取向秀注而成)為“因其大以號而讀之則可也”句加注說:“所謂道可道也。”成玄英疏:“大通有物,生化群品,語其始本,實曰無名,因其功號,讀亦可也。”看來,郭象認為《老子》“道可道”意謂 “道”可 “因其大以號而讀之”,似與李榮“圣人欲坦茲玄路,開以教門,借圓通之名,目虛極之理。以理可名,稱之可道,故曰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之意相近。只因文獻有闕,我們已無法知道郭象對“非恒道也”是如何理解的了。
      
       “絕偽棄詐” “絕為棄慮”還是“絕仁棄義”
      
       裘先生的《老子今研》是“中國古典學的重建叢書”之一種,“中國古典學的重建”這一理念,是裘先生提出來的。這一提法正式出現的時間雖不早,但裘先生有關“中國古典學重建”學術思想的形成、發展過程,卻前后橫跨四十年,容另文介紹;《老子今研》是裘先生利用出土簡帛本研究《老子》的一個階段性的總結,但實際上裘先生校讀《老子》的工作,肇始于上世紀70年代參加馬王堆帛書整理工作(見其1980年發表的《考古發現的秦漢文字資料對于校讀古籍的重要性》),跟“中國古典學重建”學術思想的發展過程一樣,也是前后橫跨了四十余年。裘先生對于“中國古典學重建”,既有綱領性的指導意見,也有大量具體而微的個案研究,《老子今研》便可視為他的個案研究中最有代表性的成果。裘先生的《老子》研究,是對“中國古典學重建”的踐行和示范。
      
       不過,裘先生與《老子》有關的論述,并沒有悉數收入《老子今研》之中。除了那篇《考古發現的秦漢文字資料對于校讀古籍的重要性》中有專門的段落討論今本《老子》第七十五章“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本當從馬王堆帛書本作“人之饑也,以其取食隧之多也,是以饑”之外,《稷下道家精氣說的研究》《〈稷下道家精氣說的研究〉補正》二文,由于主要不是研究《老子》的,所以沒有收入《老子今研》,但如果想全面了解裘先生關于《老子》思想的看法,此二文不能不讀。《老子與尼采》一文也沒有收入《老子今研》,此文在闡發老子思想和《老子》文本的解讀方面,也有一些比較重要的見解,有興趣的讀者不妨找來參考。此外,裘先生為《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所撰《老子》甲本的注釋,這次摘錄了關于講傳本《老子》避諱的內容,其實注釋中有不少精彩的意見,值得細讀。將來如有機會能為《老子今研》出一個增訂本,是不是可以考慮把這些內容也收入(那些不是專門討論《老子》的文章,或許可以采用摘錄有關段落的辦法)?
      
       讀過裘先生研究《老子》文章的讀者大概不會陌生,裘先生在《老子》文本與思想解讀方面,寫過好幾篇文章討論郭店簡“絕為棄慮”的釋讀及其與今本 “絕仁棄義”的關系。我們翻一下《老子今研》,可以看到有《以郭店〈老子〉簡為例談談古文字的考釋》《郭店〈老子〉簡初探》《糾正我在郭店〈老子〉簡釋讀中的一個錯誤——關于“絕偽棄詐”》《關于〈老子〉的“絕仁棄義”和 “絕圣”》《說〈老子〉中的“無為”和“為”——兼論老子的社會、政治思想》占全書八分之五的篇目都涉及這一話題,從發表時間最早的一篇到發表時間最晚的一篇,貫穿《老子今研》的始終。裘先生對這句話的釋讀、理解,是有一個前后變化過程的。他一開始在審讀《郭店楚墓竹簡》時主張此句當讀為 “絕偽棄詐”,寫 《以郭店〈老子〉簡為例談談古文字的考釋》《郭店〈老子〉簡初探》時仍持此說;后考慮到季旭升、龐樸、許抗生等學者的意見,改而釋讀為 “絕偽棄慮”(《糾正我在郭店〈老子〉簡釋讀中的一個錯誤——關于 “絕偽棄詐”》)。到《關于〈老子〉的“絕仁棄義”和“絕圣”》一文里,他又改從季、龐等人的意見,根據古書中“無為”與 “無思慮”并舉之例,傾向于把原寫作從“為”從“心”之字讀為作為之“為”。2019年發表的《說〈老子〉中的 “無為”和“為”——兼論老子的社會、政治思想》全面研究了 《老子》中的“為”和“無為”,認為老子并不完全否定“為”,他所否定的是不合乎 “道”的“為”,并根據楚簡用字以及押韻等線索,提出《老子》可能有意把指不合乎“道”的“為”讀為去聲,以與他主張的“為”相區別。 “絕為棄慮”的“為”作為絕棄的對象,顯然就指不合乎“道”的、破壞老子理想中“道”的狀態的行為,按照此文的看法,就應該讀去聲。這就比《關于〈老子〉的“絕仁棄義”和“絕圣”》的認識更加深入了。不過,這里我想對本書的編纂提一點不成熟的意見。
      
       裘先生在第二篇《郭店〈老子〉簡初探》里仍保留了 “絕偽棄詐”的釋讀,只是通過“《十講》編按”和這次新加的“編按”說明這種釋讀不正確,應參看后面的文章(《老子今研》31頁)。他在此文“絕偽棄詐”的讀法下還加了個注(31頁注1):
      
       關于“辯” “詐”等字的釋讀,詳我在“達大研討會”上的發言《以郭店〈老子〉簡為例談談古文字的考釋》,待刊(《十講》編按:此文已載于《中國哲學》第二十一輯,遼寧教育出版社,2000)。編按:已收入本書,見1—11頁。
      
       但是讀者如果翻到本書所收的《以郭店〈老子〉簡為例談談古文字的考釋》講此句釋讀的那一小節,就會發現情況不是那么回事。本書7—9頁關于“絕偽棄詐”的釋讀,已按后來《糾正》一文的說法全改掉了。當然裘先生在改寫的部分的開頭加了注說(7頁注3):
      
       以下內容參看裘錫圭《糾正我在郭店〈老子〉簡釋讀中的一個錯誤——關于“絕偽棄詐”》,武漢大學中國文化研究院《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25—30頁。編按:已收入本書,見53—59頁。
      
       作者本人雖然改變了釋讀意見,但一般讀者如想看一看原來是怎樣解釋“絕偽棄詐”的,就無從得知了。而且這樣一改,全書的前后文章之間是有些自相矛盾,無法照應的。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來,《以郭店〈老子〉簡為例談談古文字的考釋》一文在收入《裘錫圭學術文集》前,如不計1998年美國達慕思大學召開的“郭店《老子》國際學術討論會”上的提交,曾先后正式發表過兩次。第一次刊載于《中國哲學》第二十一輯(“郭店簡與儒學研究”專號,遼寧教育出版社,2000),第二次刊載于《郭店老子——東西方學者的對話》(學苑出版社,2002),《老子今研》11頁文末根據《文集》的著錄信息,已注明第二次刊載時“有修改”。限于時間,我沒有找到《郭店老子——東西方學者的對話》,但核對了《中國哲學》第二十一輯,看到此書186—187頁確實是根據“絕偽棄詐”立論的。第二次刊載時的修改,可以肯定就是根據《糾正》文的意見對“絕偽棄詐”說作了改動。《文集》是根據第二次刊載的版本收入的,《今研》又根據《文集》重印本收入,所以自然是修改后的版本。但我認為,無論從如實反映裘先生學術觀點的變化和學術史的角度看,還是從全書前后照應、不相抵牾的角度看,似乎都應該收入未修改前的采取“絕偽棄詐”的那個版本,然后加“編按”說明作者新的看法,或在“編按”中交代一下《郭店老子》一書發表時已按《糾正》說作了修改。這樣編排可能較為妥當,對于讀者來說也容易得到清晰的認識。當然我的這個意見也不一定合適,提出來供大家討論。
      
       (作者為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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